- 食品、健康食品、市售乳品、化粧品、藥物等之標示及廣告
- 商品或服務之內容宣稱、暗示或影射具醫療效能者(如食品涉及醫療效能等)
- 農產品廣告、零售市場階段之農產品標示、市售包裝米之廣告
- 醫療廣告或人體器官保存庫之廣告
服務信箱使用注意事項
親愛的小姐/先生您好,
本會主管法令為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,為增進本會之服務品質及行政效率,請您務必詳閱下列重要事項後選擇正確之途徑反映,以便您能更快獲得所需解答,或由各職掌主管機關儘速處理回復!
倘您反映事項無具體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聯絡方式(例如使用臨時電子信箱或無法聯絡之電話號碼),或與本會業務無關之建議(例如情緒表達、惡意攻訐謾罵),本會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規定,不予處理。
您提供之姓名及 e-mail 之個人資料,係供本會內部作網站流量和網路行為調查的總量分析,以利於提昇本網站的服務品質,並不會對個別使用者進行分析。
公平交易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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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行為檢舉
倘您欲檢舉「聯合行為」,依據公平交易法第47條之1規定,本會設有檢舉獎金制度,相關規範請參考 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、 檢舉獎金問答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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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告不實之相關反映
倘您反映「廣告不實」之內容涉及下列事項: (直接點選主管機關名稱即可連結反映途徑,連結倘若失效,請向本會反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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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、保險及證券等金融服務業之廣告,請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反映。
- 保險、信用卡、借放款及金融商品優惠方案之廣告
- 證券或期貨業之廣告
- 其他涉及金融相關法規規範之金融服務業廣告
- 未依法取得會計師資格而刊登廣告使人誤認有會計師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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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經紀業者之廣告,請向 內政部 反映。
- 業者未於廣告註明經紀業名稱
- 加盟經營未於廣告、市招及名片等明顯處標明「加盟店」或「加盟經營」字樣
- 業者之廣告及其實際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
- 其他屬於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之廣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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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類型:
- 已立案補習班刊登之廣告,請向所在地之直轄市教育局或縣(市)政府反映。 (查詢有無立案:各縣市立案短期補習班查詢系統)
- 旅行社、領隊人員、導遊人員等刊登之旅遊服務廣告,請向 交通部觀光署 反映。
以上僅為常見案件類型,詳細內容請見 各主管機關處理廣告不實之案件類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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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您反映事項屬「多層次傳銷」之範疇:
- 「多層次傳銷事業是老鼠會嗎?」:請您參閱 對於多層次傳銷之基本認識:什麼是老鼠會?
- 「該傳銷事業有無報備?」:您可點選 傳銷事業報備名單 中查詢傳銷制度、商品等相關資訊。
- 「報備是否可宣稱合法?」:完成報備之傳銷事業為傳銷行為時仍應遵守法令,報備並不代表所為一切行為皆屬合法,詳細可參閱「 多層次傳銷的管理是採報備制,而非核准制」。
- 「加入後購買到瑕疵商品怎麼處理?」:請您參閱 買到有瑕疵的傳銷商品該怎麼辦?」。
- 「如何退出傳銷事業並辦理退貨?」:請您以「書面」方式向傳銷事業辦理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。終止契約。(「書面」範例請點我)。
- 以上僅為常見問題,倘您對多層次傳銷仍有疑問,您可點選多層次傳銷之常見問題繼續尋求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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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您反映事項涉及非屬本會職掌範疇之情形,請逕循各途徑反映:
請逕循下列途徑反映:
- 有關您與事業購買商品或服務之消費爭議問題,如您因消費關係受有損害、或質疑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顯失公平,以及消保法鑑賞期之退 換貨問題等,請您逕向事業申訴或向所在地之消保單位反映(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: 1950)。
- 有關您與事業間之違約糾紛、契約條款變更等民事爭議問題,請您逕向該事業反映處理或循司法途徑尋求解決。
- 有關您與事業間之偽造文書、詐欺等刑事爭議問題,請逕循司法途徑尋求解決。
- 有關您因接獲事業一再重複的行銷電話而造成困擾,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反映。
- 有關電信公司網路訊號品質不佳、違約金、換約等電信消費爭議問題,請依電信管理法第20條規定,逕向 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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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舉具體違法事項
若以上仍無法解決您的問題,而欲向本會反映或檢舉,本會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,請您務必提供「反映或檢舉之具體內容,相關商品、包裝、廣告或其他涉有違法之具體事證」再行反映,俾利本會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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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
冒用他人資料或提供不實資料,本會得函請相關機關查處。